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在实施近17年后进行了首次修订,并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从功能性层面来看,应急管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关键部分,肩负着预防和控制重大安全风险、迅速响应并处理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重任,同时也承载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职责。据此,通过立法途径,明确界定了新闻报道与舆论监督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并确保新闻采访与报道机制得以依法有效实施。因此,可以认为,本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修订对我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性基本法律,是应急管理领域的“龙头法”。相较于修订之前,该法第八条对包括新闻采访报道在内的突发事件应对提出了更为细化、明晰的新要求,在明确“新闻媒体应当无偿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有关人民政府和部门应当做好新闻媒体服务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作此规定,与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一脉相承,其目的在于降低突发事件的发生率,限制、缓解、消除由突发事件引发的重大社会影响,增强我国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效能,规范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的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良好的社会秩序。为了使《突发事件应对法》能够更好地在新闻采访与报道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笔者认为,一方面,宏观上要重点优化突发事件应对机制,确保信息传递与发布的顺畅无阻,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并强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构建。另一方面,新闻机构以及新闻工作者,应当在此过程中与时俱进积极发、挥自身作用,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对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新闻采访制度的新规定,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与综合素质。
为此,新闻机构以及新闻工作者应当依据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进一步深化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让新闻传播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助力我国新闻传播事业高质量发展。这无论对于国内或是国际、当下或是未来,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
“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党的领导是根本。”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是处置突发事件系统性措施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突发事件常比其他新闻事件具有更大的影响,引起更为广泛的关注甚至全球性关注。进一步推进新闻工作对突发事件进行合法、积极、科学、高效的采访报道,能够体现出一个国家的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法治水平,也有助于及时正本清源,防止那些颠倒黑白、断章取义的谣言惑众、危害社会公共秩序,防止酿成网络舆情事件或被境外无良媒体所利用,避免酿成国际舆情事件,有效化解网络舆论危机,将突发事件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从客观方面来看,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方面信息严重不对称,在纷繁杂乱的各种信息中,人们亟需权威可靠、及时的新闻报道开展自救与互救,对次生灾害进行科学、及时的预防。因此,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可以使新闻媒体应对突发事件更加科学有序,更好地保障社会各方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合法权益,减少因信息不透明、不对称、传递不及时所带来的损失。
对此,一方面,新闻媒体可适当加大传播力度,向个体受众讲授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突发事件应对办法,以量增效,兼顾传播受众心理和传播技术的适宜性,增强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另一方面,新闻媒体应当设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采访预案,进而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早期,及时而准确地完成事件初步报道,通报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和强度,必要时也可协助公众完成针对突发事件的风险边际分析,以最大限度地缩小突发事件对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报道突发事件应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在《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框架下,规范化的新闻报道作为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核心要素,其将对突发事件应对产生整体性影响,关系到民众福祉的保障程度与社会秩序的稳定。一方面,通过强化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体系,打通信息壁垒,确保公众特别是受灾害影响的群体,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有用信息。这不仅关乎政府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还有助于使民众能够清晰认知事件的严重性、波及范围及个人所面临的风险,有利于其在必要时做出恰当且灵活的自主救助决策,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安全。另一方面,新闻采访报道作为提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举措的宣传途径,其亦有助于遏制虚假信息与谣言的传播,避免因信息闭塞而引发的救灾物资哄抢等混乱现象发生。
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报道,能帮到身处突发事件中的弱势群体以及不明真相的群众,可以使社会弱势群体不至于在受到突发事件冲击后雪上加霜,帮助那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打破“信息茧房”,及时通过报道选择求助或自助的渠道和具体措施,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进一步的损失,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后紧张恐慌、悲伤、极端等应激心理疾病的发生,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救援活动,最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主流媒体可进一步发挥自身公信力的优势,充分发挥组织能力,做好舆论引导、服务工作,尊重传播规律,遵守新闻纪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采访报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发挥新闻传播对突发事件的正向引导作用,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水平。
新闻从业者要提高突发事件报道的综合应对能力。突发事件具有不可预知的特性,并且由于互联网、自媒体的作用,各种讯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传播速度快。为以正视听,维护正常的突发事件自救与互救秩序,记者要具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做好报道的采访和发布等工作;要善于在海量的信息中进行筛选与核实,去伪存真、抓住关键问题;要提升整合多渠道资源、把握报道深度和广度,提高突发事件新闻报道质量与效果。
例如,2025年1月7日9时05分,6.8级强震突袭西藏日喀则定日县。截至1月10日8时,已发生余震1601次。此时青藏高原正处隆冬时节,昼夜温差大、氧气稀薄,前方的救援怎么样?灾区群众能不能吃上热乎饭?余震频繁是否意味着还会有进一步的强震?会不会造成进一步的伤亡?中央广播电视总台“CMG观察”2025年1月11日推出的“高原上的生命救援!总台用镜头记录定日地震首个72小时”就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对西藏高原强震这一突发事件的报道。在一波一波的余震中,距离震区最近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已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报道最新情况和救援进展。在地震发生后的72个小时里,总台记者和各路救援力量一道,用脚步踏遍每一个时间刻度,用镜头记录下这场分秒必争的大救援。该报道有震后非常精确的报道时间表,不仅及时、准确、客观,而且用现场记者大量报道图片和暖心画面全面、具体、深度展示了总台记者不畏艰险在震区之间辗转奔波、在高原寒风中全力奋战,用镜头凝聚全社会抗震救灾的强大力量。
三、媒体应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公益宣传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等的公益宣传。”该法第一条也提出了“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的要求,新闻机构当然也不例外。具体而言,媒体应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公益宣传:
一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的公益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应对法》,还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及具体适用、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加强媒体在报道突发事件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等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了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部署。一方面,应急管理基础在预防,功夫要下在平时。就媒体自身而言,应当考虑建立对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的预案机制,提高突发事件报道的紧急应对能力。例如,面对突发事件,互联网、AI技术的加持一方面有利于突发事件应对信息的及时传送;另一方面,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或社会安全事件刚发生时,常会在事件发生地出现断电、断网等突发情况,各方容易手忙脚乱,让少数自媒体与商家趁虚而入、趁火打劫,媒体要及时发布信息,以正视听。
媒体应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方面的宣传报道,运用融媒体多渠道同步报道。在对突发事件进行采访或报道时,应当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依据,多利用政务新媒体进行传播,利用AI技术等多元手段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的日常公益宣传,不断优化自身专业水平,提升工作素养,积极探索和完善从突发事件信息获取、编辑、发布到反馈的全流程规范化工作机制,设置相关信息来源的可采性标准和新闻发布标准,在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的同时,自觉维护自身形象。同时,各部门有序配合,发挥社会管理作用,以报道安抚人心,关注舆论走向,纾解民众情绪,避免舆论因不实消息或“罗生门效应”而使公众陷入焦虑与不安,向国内外读者提供权威、客观、全面的新闻报道和信息服务,不断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能力和处置水平。
四、加强突发事件新闻报道采访的分级分类管理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由国务院或其确定的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标准,具体有四个等级。而为了能够更好地与其他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相衔接,新闻报道采访工作也应当参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标准,制定分级分类应对措施,对新闻采访报道团队人数、成员资历、采访时机,以及版面或时段使用规范等,作出相关规定。
突发事件新闻报道采访工作应当以衔接有关政府部门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为重点,传递积极社会价值理念,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主动设置舆论议题,引导公众对突发事件的正确理解评价。对冲因不实信息而造成的社会负面舆论,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随着《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媒体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采访报道制度。新闻机构及从业人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提高突发事件的新闻采访报道应对水平,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采访报道突发事件情况,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科学、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同时,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坚持法治化应对,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高质量发展,这对于国内传播乃至国际传播亦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欧洲拉美地区语言节目中心记者)
本文刊登于《新闻世界》2025年第2期
原标题:《媒体如何做好突发事件应对》
